委員會組織架構
鹿港天后宮管理委員會於民國五十三年由政府核准成立,至今已有18屆。 委員會由15位委員所組成,並由15位委員互選出一位主任委員。主任委員對外代表鹿港天后宮,負責處理日常宮務。
委員會職權
1.舉辦本宮奉祀諸神、祭典事宜。
2.宣揚教義、推展改善民俗、社會風氣、革除不良陋習。
3.舉辨濟貧、急難救助、助學等公益、慈善事業及推行文化建設事項。
4.保護本宮財產、法物。
5.擬定並執行本宮工作計劃。
6.編製本宮歲入歲出預算及決算。
7.本宮財產維護、基金之管理及財務之運營。
8.執行代表大會決議交辦事項。
9.本宮宮務之推展及其他有關業務之處理。
10.本宮職員之任免事項。
11.本宮應興、應革事項。
12.信徒異動之審查事項。
13.其他有關本宮一切事項。